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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系好安全生产“安全带”

【字号:    】        时间:2022-03-24      

   本网讯(通讯员 向泸宝)今年,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发出的第八号检察建议(以下简称“八号检察建议”)。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23日,咸丰县检察院主动对接县应急管理局,针对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和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座谈会上,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田鑫东传达并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刑事检察、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分别对近年来办理的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交流。随后,该院就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问题线索共享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等方面内容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协作建议。 

  县应急管理局执法部门对全县安全生产和监管领域的整体情况、工作薄弱环节、存在的监管困难进行了介绍,并就相关问题共同探讨监督管理举措。该局副局长郑伟表示,将结合检察建议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会后,咸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远磊一行深入明龙石业有限责任公司,走访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恩施州人大代表尹华,查看生产流程,听取代表意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谭远磊一行深入生产车间,帮助企业查找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在排查中,发现加工区部分工人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未按要求佩戴防毒面罩、车间内液化气与氧气瓶混存混放等一般安全隐患问题。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该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监督企业对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并要求企业今后要认真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无小事,检察机关通过监督问题得到整改,企业才能安心生产。我们也会进一步树牢安全责任意识,联合检察机关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州人大代表尹华表示。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此次联席两部门达成了共识、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下一步,该院将依法能动履职,聚焦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从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发力,构建全县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