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恩施州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义顶宣读了《关于安排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的通知》。
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伟解读了《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宣恩县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的工作方案》。
宣恩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颜学龙,宣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艳辉分别就本次巡回检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就如何做好此次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咸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远磊提出三点要求:
凝聚思想认识,提站位、强责任。巡回检察是最高检顺应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新期待、新要求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务必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回检察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加强检察法律监督的务实举措、是守牢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自觉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次巡回检察部署要求上来,共同守住监督的“门”,打开共赢的“窗”。
聚焦监督重点,明职责、提质效。要以最高检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工作指引(试行)》为基本遵循和具体指引,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在形式上,要注重方式方法;在内容上,要注重全程全面;在效果上,要做到祛病除根,确保此次巡回检察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恪守工作纪律,存戒惧、守底线。巡回检察组成员不能“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决杜绝违规吃喝,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以严明的纪律、求真务实的作风,为此次巡回检察工作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