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检察院打造律师(公益)代理涉经营主体控告申诉案件促进涉企矛盾依法化解品牌,充分保障经营主体依法行使控告申诉权利,有效减轻经营主体控告申诉成本和诉累。
利川市检察院紧盯“三个平台、三项行动、三项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净化涉企法治环境,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影响,构建涉企监督新格局。
咸丰县检察院打造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品牌,通过一查生效裁判是否确有错误;二查审判行为和执行活动是否违法;三查诉讼当事人及审判法官是否违法违纪的三步走战略,成功查办多件涉企虚假诉讼案件 。
鹤峰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一组制度、一个智库、一份建议、一套程序、一种模式”机制,实质化开展检察听证,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做实涉企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为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标的指挥棒作用,提升下半年各院工作的针对性,巴东县检察院讲解了新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质效考核办法,恩施州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吴洁进行了补充,并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还通报了上半年全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恩施市检察院、利川市检察院、建始县检察院、来凤县检察院、咸丰县检察院、宣恩县检察院分别对本院上半年的案件管理工作做了经验分享。
恩施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本强在肯定了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就下半年全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最后,恩施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仕华对上半年工作的短板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并围绕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笃行实干抓办案,让专项工作成为提升监督办案能力的“磨刀石”。要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切实改进作风,解决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提升办案数量,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助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二、减负提效优评比,让专项工作成为精准把控工作质效的“度量器”。要认真研究《质效考核办法》,以更有效、更减负的考评指引促进全州“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良性发展。
三、全面推进提效能,让专项工作成为卡点推进条线工作的“催化剂”。每个院、每一名检察官、每一名司法人员都不能当“事不关己”的“看客”,要躬身入局,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