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以案释法 | 安全不能“挤一挤”!面包车超员13人被起诉!

【字号:    】        时间:2022-11-18      

    本网讯(通讯员  卢思宇 向泸宝)11月16日,由咸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而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坪坝营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和判决。
  为警醒广大客运车辆驾驶员,庭审现场组织了20余名驾驶人员进行庭审旁听,以提升司机对危险驾驶罪的认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被告人黄某某系坪坝营镇客运司机,主要负责接送周边村里学生上下学。有时放学学生多,黄某某为节省油钱和图省事,往往会选择超员搭载。今年5月31日,被告人黄某某被民警查获时,核载9人的“面包车”搭载了21名乘客,且车上主要是学生,超员了13人,超载率达到144%。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从事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核定员额载客,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咸丰县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黄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服从一审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司机表示认识很深刻,会以此案为戒,今后一定安全驾驶,遵守法律法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