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以案释法 | 莫把“陷阱”当“馅饼”,小心网赌被骗追悔莫及

【字号:    】        时间:2023-07-03      

   本网讯(通讯员   尹心)天下之倾家者,莫速于博;天下之败德者,亦莫甚于博。幻想中的发财梦,现实里的牢狱灾,妄想不劳而获,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近日,咸丰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朱某、李某、谢某犯诈骗罪向咸丰县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咸丰县法院采纳了本院的量刑建议,对朱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0元;对谢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后朱某等2人上诉,恩施州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山东的A某一次进入到某赌博直播间,想着“赌博一分钟,少打十年工。”便添加直播间的微信,开始在直播间玩起了“金花”游戏。牌局的最初,A某的运气都很好,赢了一些钱,A某以为天上真的掉“馅饼”并落到了自己的口袋,便趁着手气一轮一轮疯狂下注......,直到各个银行卡都提醒余额不足,才发现自己已输掉十几万。同样经历的还有贵州的B某,深圳的C某,天津的D某。
  案发后,他们才知道,所谓的“馅饼”,其实是朱某、李某、谢某三人精心布局的一个诈骗“陷阱”。三人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引诱玩家,同时在房间虚拟玩家,通过控制扑克牌好坏让玩家先赢,引诱玩家不断加大下注后,再控制赌博输赢。截止案发,朱某、李某、谢某三人骗取他人钱财共50余万元。
  网络诈骗害人害己,锒铛入狱追悔莫及;网络赌博“陷阱”重重,深陷其中钱财不保。广大市民要认清网络赌博的本质及严重危害,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赌,等输光赌资后再去“维权”,就为时已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