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们不敢声张,考不过就退钱,万一过了还能白赚一笔……”
怀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余某某将黑手伸向了身边好友。2025年4月,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余某某提起公诉,揭开了这起利用熟人信任实施的新型考试诈骗案。
2023年12月,连续多年未能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周某、袁某听闻好友余某某“门路广”,便试探询问能否获取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余某某随即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某“教师资格证VIP培训班”,对方承诺不过可全额退款,每人收费10500元。嗅到“商机”的余某某一面向好友谎称可获取内部答案,将费用抬高至16000元每人,另一面暗自联系培训班帮二人报名,企图通过信息差牟取差价。
临近教师资格证考试,余某某向周某、袁某发送从培训班收到的“绝密资料”,实为在网上便可轻松获取的普通辅导材料。察觉异常的二人提出质疑,余某某又谎称可安排“封闭特训”,与二人约定至某宾馆与机构“名师”会面获取答案,待二人即将到达宾馆时又称该“名师”因涉嫌违法被警方控制,周某、袁某最终不得不放弃考试。
放弃考试后,周某、袁某便向余某某追要购买答案的费用,余某某当时已经将周某、袁某所给“差价”挥霍一空,只能向机构申请退款,但机构却瞬间“变脸”以“走流程”为由不断拖延。
多次协商未果后,周某、袁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最终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年来,有不少不法个人、机构称可以采取各种非法手段获取教师资格证,受害者均是在失去钱财后才发现被骗,相关部门虽发布大量信息提醒群众防止此类诈骗行为,但仍有不少人贪图便宜、想走捷径而上当,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备考,避免人财两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