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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企业恢复正常运转,多亏了……

【字号:    】        时间:2022-02-07      

  本网讯(通讯员 吉天宝)近日,咸丰县检察院发出两份检察建议,破解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难题。王某某公司因此走出困境,干劲又足了.......

  原来,王某某是咸丰某商品混凝土公司的控制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按规定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

   由于公司需要他经常到黔江、恩施等地谈生意,王某某向县司法局递交了跨市县活动申请。咸丰县检察院刑执人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会同司法局对其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到该公司承接了本县多个大型建设项目的混凝土供应,年产值近亿元,底下八十多名员工多为咸丰老乡,且公司多年来一直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此外,他本人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也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热心公益,表现良好。

  近日,该院就王某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同步监督案召开听证会。经过集体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王某某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希望王某某能抓住机会,搞好生产经营,为咸丰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会后,该院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为王某某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出申请的社区矫正对象从简办理审批,让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应当关注民生,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跨市县生产经营活动不因接受社区矫正而受到影响,是刑事执行检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恢复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根据工作实际,更加密切地回应各界需求,以实际作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检察工作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