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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四个环境”,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字号:    】        时间:2024-01-23      

   近年来,咸丰县检察院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家庭尽责”保护理念,聚集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营造司法、家庭、校园、社会四个环境,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一是达成一个共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性侵害犯罪,形成打击合力。建立完善司法协作机制,联合法院、公安多次召开联席会,在证据收集、证明标准、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进行研讨,针对个案中出现的不同案件情节达成共识。2021年以来,5起案件经综合评价认定为情节恶劣,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起案件经依法采信被害人陈述而对拒不供认犯罪事实的被告人苛以刑罪。其中,该院联合恩施自治州检察院办理的田某甲强奸案获得全国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入围奖。
  二是树立两种理念,以“宽容不纵容”态度依法惩戒罪错未成年人,助力回归社会。一方面,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加强矫治教育,充分发挥不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用,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另一方面,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加强警示教育,保持必要司法震慑。三年来,对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先后帮助30人顺利回归学校和社会,其中3人经帮教成功考入大学深造。
  营造监护到位的家庭环境 
  一是因人施策,对“不想管”的家长开展“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以来,向15位“甩手”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以个性化家庭指导方案有针对性增强其监护和管教能力,并组建由侦查人员、村社区委会干部、检察官、人民监督员成立的指导团队,适时进行动态监测、考察和回访。截止目前,15位“甩手”家长均在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二是聚合力量,对“不会管”的家长开展“引导性”家庭教育指导。联合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借助“紫薇花开 成长驿站”、“咸丰众乐社工”等品牌,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师、社工、教师等专业力量,及时开展心理关爱、亲职教育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021年以来,该院联合社会力量针对单个或多个家庭开展亲职教育等活动35次、制发督促监护令25份。
  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衔接配合,督促教育部门做好强制报告、从业限制等制度自查和报告工作,并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做到同向发力;针对近几年多发的在校学生被猥亵、强奸案、校外培训机构职工、在校教师猥亵学生案等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经开展回头看,教育部门已逐项整改到位。
  二是多措并举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与县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多名检察官走进校园,借助“开学第一课”、法律知识竞赛、墙报等载体,以多种形式教授学生法律知识。拓展普法对象,将普法资源向基层、边远乡村延伸,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智障儿童等群体,开展“乡村的少年,无“法”不爱你”等系列巡讲活动。
  营造共同关爱的社会环境
  一是坚持以“我管”促“都管”,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重点对娱乐场所及酒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文身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诉前磋商3次,被建议单位积极整改落实,与检察机关同向发力,有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二建立“检察+”多元联动救助机制,综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联合民政、妇联、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社会组织搭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工作平台,通过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途径向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多元救助,建立起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共同关爱体系。2020年以来,该院为33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为17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生活安置、转复学等多元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