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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检警共做加法,以侦监协作实现司法办案效果最大化

【字号:    】        时间:2024-03-05      

   本网讯(通讯员  蒲芹彦)设立办公室后,我们检警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办案效率更高了。”

  “办公室为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必要便利和保障,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依托办公室,检察人员可以即时查看案件台账,动态掌握公安机关办案情况,及时开展提前介入、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这间服务司法办案、令检警双方交口称赞的“万能办公室”,就是公检协力共建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咸丰县检察院与咸丰县公安局经过充分讨论、统一认识,共同签订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的设立及运行模式,提出了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机制建设以来,检警双方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实质化运行协作机制,实现了1+1>2的良好效果。

  会商研讨+法律监督,案件质效提升 

  “检察官,我认为丁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洗钱罪,而是上游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自洗钱的相关规定,丁某某为掩饰、隐瞒毒资的来源和性质,利用他人银行卡收取毒资后转移至自己支付宝再提现至自己银行卡内的行为,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毒品犯罪经常伴随洗钱与自洗钱犯罪行为,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时,检察人员高度敏锐,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原则,排查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经审查发现丁某某将收取的4.2万元毒资分多笔转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检察人员重点审查比对相关人员账户资金流转情况,在综合分析相关案情及证据后,认为该笔事实涉嫌洗钱罪,随即开展了立案监督。

  面对观点分歧,检警双方组织了案件研讨会议。检察人员详细释法说理,阐明具体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详细的侦查取证意见,建议重点围绕丁某某等人资金流向、借用他人账户目的、相关账户人员与丁某某关系等内容展开侦查,收集涉案银行卡流水、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公安机关立案后,经侦查终结以丁某某涉嫌洗钱罪移送审查起诉。后咸丰县人民法院对丁某某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依托侦协办,检察机关通过案件研讨会商引导侦查取证,并开展立案监督,强化证据收集与固定,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最终成功追诉漏罪,实现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

  机制建立以来,咸丰县院开展案件研讨会议29次,共计办理立案监督62件、撤案监督15件、侦查活动监督154件、提出纠正违法31件、提前介入12件,其中张某某诈骗案撤案监督等案例被省院推介,案件质效不断提升。

  专职常驻+定期当值,对接精准高效 

  信息数据爆炸、新型案件频发,给司法办案增添了新难度、提出了新要求,如何统一办案理念、提高办案质效是司法机关需要共同解答的问题。

  “检察官你好,这个案件我们存在诈骗罪、帮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分歧,请你帮忙阅看卷宗,并给我们的侦查取证提供一下方向。”

  “警官你好,案件台账显示你们立案办理了张某某涉嫌诈骗案,经过审查案件材料,我们发现张某某系在经营中夸大和虚假宣传,但并未使用欺骗方法令消费者陷入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该案不宜认定为犯罪。”

  司法办案难题与分歧不胜枚举,在侦协办,这些问题可以得到即时的研讨和解答。

  侦协办设立在咸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并因地制宜采取特色化运行模式,确立了“检察官(助理)+科所队”监督模式,即由相对固定的检察官(助理)对接相应的侦查部门,对案件办理从立、撤案到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实现全流程、全覆盖办理与监督。县公安局并为派驻检察人员单独配置了案件信息查询权限,通过办公室以电子信息为媒介互相查阅资料,每月定期双向通报刑事立案、撤案、纠正违法等信息,以便动态掌握涉案件办理情况,构筑起了信息互通“高速路”,为实现及时精准监督提速增效。

  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素能双向提升 

  为激发机制活力,锻造高素能司法办案团队,检警双方就专项活动推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召开联席会议,并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探索多样化学习交流方式,通过业务研讨、观摩学习、培训会议等形式,多措并举努力实现公安执法能力和检察监督能力的“双提升”。

  2023年7月,咸丰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暨流域治理案件侦监协作配合专项活动推进会在检察院会议室召开。会议上,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鑫东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检警双方展开研讨,统一了常见和新型犯罪行为的罪名认定、取证要点、捕诉标准,并就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商议相关对策和措施。

  “这场联席会议为我们今后办理相关案件举旗定向,经过共商公讨,我们检警双方的联系也更加紧密了。”

  2023年9月,咸丰县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任慧敏应邀为县公安局民警授课,围绕近年来刑事案件审查办理情况,从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要求等出发,深入浅出开展讲解,并就如何规范取证程序、准确事实认定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察官的授课解答了我办案中的一些疑惑,统一了执法标准,对今后侦查活动的开展很有帮助。”

  2023年,咸丰县院联合县公安局进行案件研讨24次,召开联席会议4次,应邀为公安局民警开展业务授课2次。9月,由副检察长带队刑检部门负责人,与县公安局共赴荆州市沙洋县公安局观摩学习新型案件办理,同步实现交流拓展与素能提升。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重要工作部署,下一步,咸丰县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实质化运行侦监协作机制,努力实现检警双方凝心聚力,奋力打造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