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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专项”进行时 | 护“未”安全,时时放心不下!

【字号:    】        时间:2024-03-26      

   本网讯(通讯员   张涛)“有没有粘贴禁止标志?”

  “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是如何处理的?”

  为加大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司法力度,构筑未成年人禁烟防线,近日,咸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干警对城区校园周边商户开展法治宣传。

 

 

  “法律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香烟销售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走访中,检察干警现场向经营者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督促商户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的标识,同时向商户宣传青少年吸烟的危害,希望他们能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共护祖国花蕾。

  商铺经营者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来,拒绝向未成年人售烟。

  咸丰县检察院未检办一直致力于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安全成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撑起未成年“安全伞”,针对未成年人培训机构规范监督、食品安全保护、文身治理的安全保护行动“一桩接着一桩”。今年该院将继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凝聚多方合力,携手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