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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专项”进行时 | “五个一”行动 暖心护“未”成长

【字号:    】        时间:2024-04-07      

  本网讯(通讯员   李芹)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咸丰的商铺周边、课堂内外,你也许能遇见一抹抹“检察蓝”,那是“未检”干警护卫祖国花蕾的美丽倩影。新春以来,咸丰县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护“未”禁烟等“五个一”行动,让我们一起走进活动现场看看吧!

  一堂课程
  2024年2月29日,咸丰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走进曲江镇中小学,以“检警共话平安校园”为主题给全校师生送上“开学第一课”。
  课堂上,曲江派出所民警给学生播放禁毒与反诈宣传片,围绕“拒绝毒品”、“反对刷单”等毒品知识、防诈骗手段,结合典型案例,普及相关知识,呼吁同学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好自身财产及生命安全。
  未检干警则根据青春期学生特点,围绕校园暴力和线上线下交友展开法治宣讲。在趣味问答中,同学们脑洞大开,争相举手回答展现自己的想法。活动结束后,每位同学都牢记着“12309”这个求助电话。
  一封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带娃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2024年2月28日,正值春季学期开学之际,咸丰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县司法局联合发出一份致家长的倡议书,诚挚呼吁广大家长朋友:一是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使家庭教育有法可依;二是树立科学教育观念,让孩子教育回归本真;三是提高亲子陪伴质量,让家庭氛围和乐融融;四是转变培养孩子方式,给孩子成长赋能助力。
  春日熹微启新程,同心协力育英才。2024年,咸丰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将同学校、家长一起谱写教育新乐章!
  一次走访 
  为加大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司法力度,构筑未成年人禁烟防线,3月25日,咸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简称“未检办”)干警对城区校园周边商户开展法治宣传,共同创造经营规范的护“未”营商环境。
  “有没有粘贴禁止标识?”“对难以辨别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是如何处理的?”走访中,未检办干警现场调研,督促商户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并向商铺经营者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商铺经营者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保证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遇到难以辨别是否为未成年的,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一次行动 
  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为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咸丰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走访县域辍学学生家庭,了解其辍学的具体情况。
  2月28日,未检检察官与教育局工作人员如期来到小帅(化名)家中。据了解,小帅自一年级入学后,时常不去学校上课,有时甚至几个月不去上课,这令老师十分头疼。
  “儿子从小和我生活惯了,没有我的照顾他会很害怕,而且我家离学校比较远,我很害怕他在上学路上遇到危险。”听到小帅妈妈讲述小帅辍学的理由,检察官松了一口气。小帅辍学主要是其妈妈太过重视小帅的安全,只需要好好疏导即可解决。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要做的事情。父母或者监护人,必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检察官对小帅妈妈说道。除了普法教育外,教育局工作人员从儿童成长与发育、心理健康的角度对小帅妈妈进行开导。经过多次上门与小帅的谈心开导,终于让小帅妈妈卸下了防备。
  在近日的回访中,检察官了解到,小帅已不再缺席学校生活。
  一次回访
  “哥哥姐姐快请坐。”2月19日,见到熟悉的检察干警再次来到家中,小周(化名)一改平日的腼腆,热情招呼来访的检察干警,跑进房间拿出橘子,塞到检察干警手中。
  为做好儿童关爱工作,咸丰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开展“真情暖童心,相伴护成长”主题走访慰问活动,为特殊困境儿童小周送去了“爱心大礼包”。
  2023年,咸丰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小周向缺位十多年的父亲追索抚养费。为了帮小周走出困境,该院联合恩施州检察院开展联动司法救助,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3.5万元,并联络县民政、关工委等单位开展联合救助。
  “小周病情怎么样?”“父亲是否按时支付了抚养费?”……走访慰问中,检察干警和妇联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小周的病情和家庭生活情况,鼓励小周积极就医。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咸丰县检察院将继续关心关爱少年儿童,联合责任部门,通过更加丰富的活动形式,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