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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出公正,“调”出和谐 ——咸丰县检察院将听证会开进看守所,化矛盾消风险

【字号:    】        时间:2024-09-19      

  通讯员 段淼、吴恩、魏唯)“可以互不来往,但不要互相伤害”,听证员一席话,让犯罪嫌疑人罗某低下了头

  罗某和受害人陈某是多年朋友,几年前陈某做生意需要启动资金,便在罗某处借了一笔钱。然而,陈某的生意因经营不善失败,双方清算债务时,无法在借款的具体金额上达成共识,脾气暴躁的罗某曾几次试图以暴力方式逼迫陈某还款,所幸为造成严重后果。为了化解双方纠纷,村委会、公安机关多次进行调解,但因借款时没有欠条只有口头约定,双方对借款金额各执一词,每次调解都不欢而散。罗某无法收回借款,对陈某的怨气与日俱增。

  2024年6月的一天,罗某饮酒后对借款纠纷气愤难当,趁陈某不在家,持铁锤和菜刀毁坏陈某家的门锁,暴力闯入陈某家中,损坏了屋内设施和院内停放的车辆。

  公安机关以罗某涉嫌非法入侵罪对其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罗某此前就曾使用暴力方式讨要欠款,这次酒后使用暴力,侵入他人住宅、损坏财物,有较大可能性再次使用暴力,甚至酿成严重后果,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故此向咸丰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罗某某系初犯,无犯罪前科,本次仅造成财物损失,犯罪情节轻微;二人矛盾冲突的根本原因乃是多年悬而未决的借款纠纷,再诱发犯罪可能性较大,仅仅就案办案不能消除再犯罪可能性和社会风险,甚至进一步激化矛盾,只有妥善解决欠款问题,才可以标本兼治,消解潜在风险。

  承办检察官于是决定将化解矛盾和检察办案同步推进,以审查逮捕阶段公开听证会的方式,一方面化解双方矛盾,另一方面就罗某有无逮捕必要听取多方意见,听证会邀请矛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村干部、被害人陈某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参会方的用心调解矛盾,经过各方调解力量同心共举,罗某一改往日的暴躁顽固作风,不仅承认犯罪事实,还真心悔过,向被害人表达歉意。罗某与陈某当场就借款金额达成了共识,为表明道歉诚意,罗某又主动提高了财物损坏的赔偿金额,当场向承办检察官出具保证书,承诺不再就此事与被害人发生矛盾,陈某向罗某出具了谅解书并承诺归还借款。会后,罗某支付了财物赔偿金,陈某则还清欠款。

  矛盾化解后,参会的听证员对罗某的改错态度表示认可,同时对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处理案件给予了肯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至此,两人扯皮拉筋多年的纠纷和再犯罪可能性、社会风险圆满化解,也为案件的高质效办结,实现司法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