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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昧毁坟掘尸骨,“转运”不成陷囹圄

【字号:    】        时间:2025-09-01      

  因生意不景气、妻子患病等挫折,男子竟将厄运归咎于老家村中早夭孩童安葬地的风水,进而做出盗掘坟墓的骇人举动——近日,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被咸丰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其荒唐的“转运”行为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

  经查明,钱某某本人在外地发展,近期生意经营不顺,妻子又罹患疾病,陷入焦虑的他未能寻求科学解决之道,反而被封建迷信思想裹挟,偏执地认定是老家村中一处安葬早夭儿童李某某的坟墓“冲撞”了自家风水,导致厄运缠身,事事不顺。为求所谓“改运”,钱某某竟趁夜色掩护,携带锄头、蛇皮袋等工具前往李某某坟墓处,将坟墓掘开并将棺材装入蛇皮袋内移走,途中棺材掉入河中,李某某尸骨被河水冲走。

  钱某某的愚昧行为很快败露,李某某家人发现坟墓被毁、遗骨散失后立即报案。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从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检察机关上门了解情况并进行矛盾化解工作,直至案件开庭审理,钱某某始终未向李某某家属表达任何歉意或悔意,其冷漠态度进一步加剧了被害人家属的精神痛苦。

  钱某某的行为已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践踏逝者尊严,给死者家属造成精神创伤,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关于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的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5年6月,咸丰县检察院对钱某某以盗窃尸骨罪向咸丰县法院提起公诉,鉴于其犯罪情节严重,且毫无悔罪表现,未能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情况,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判处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钱某某将个人困境错误归因于虚无缥缈的“风水”而病急乱投“神”,由“求福”变“招祸”,其行为不仅是对逝者及家属情感的粗暴践踏,更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挑战。尸体、尸骨、骨灰依法受到保护,任何非法故意毁坏、污辱或盗取的行为均构成犯罪,必将承担刑事责任。

  生活遭遇挫折应积极面对,应通过正当途径寻求解决之道,如心理咨询、社会帮扶等。广大民众应共同抵制封建迷信糟粕,树立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念,维护公序良俗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