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这水厂现在真是焕然一新,干净明亮多了!”
“可不是嘛!我们不认真整改怎么行?你看这套系统,全是新装的标准设备!
“投入不小吧?”
“确实花了不少钱,不过现在规范了,水质好不好,老百姓一喝就知道。如今设备好了、环境好了,我们心里也踏实,生意反而更好了——这钱花得值!”,某桶装水生产企业负责人说道。
近日,咸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干警再次来到某桶装水生产企业,对前期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跟进整改进展,确保监督实效落地生根。
今年五月,咸丰县部分消费者反映购买的桶装水饮用时感觉有怪味,部分人甚至出现身体不适。接到举报后,检察机关迅速行动,走访全县多个乡镇的桶装水相关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发现部分桶装水生产环节环境卫生不达标,产品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晰、不易辨识;乡镇代销点卫生条件差,桶装水存放时易遭到污染;部分生产、销售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咸丰县检察院迅速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对推动企业对桶装饮用水生产资质、生产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管理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持续对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及产品标签等加强检查,对无证生产企业坚决关停整改,并约谈指导;对各乡镇桶装水销售点展开全面排查,并严格依据国家标准对县内桶装水进行产品检测,加强法规宣传,指导桶装水生产与销售从业者合规经营,全力保障百姓喝上“放心水”,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咸丰县检察院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多次赴现场核查,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进行指导。经监督跟进,目前桶装水生产企业已全面办理相关证件,生产环境彻底告别以往“脏、乱、差”的状况。车间布局合理、卫生干净整洁、生产过程井然有序,设备设施完善,桶装水包装、消毒及出厂检验均符合新标准。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跟踪检察建议的采纳与落实情况,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履职,促进形成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法治力量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积极构建辖区食品安全保护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