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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综合帮扶”,咸丰检察为困境未成年人撑起长效“暖心伞”

【字号:    】        时间:2026-01-03      

 “检察官叔叔,谢谢你!很多人都来关心我,我现在过得很好……”在咸丰县检察院近期司法救助回访中的一句暖心话语,正是该院通过“司法救助+综合帮扶”模式成功帮助困境未成年人的生动注脚
  这场回访的背后,是一起特殊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咸丰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审查某起刑事案件时,敏锐地发现该案涉案人员戴某某的两名子女为未成年人,有可能因该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遂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经未检检察官调查核实,确认其实质上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为了最大程度的帮助孩子们,检察官并不只限于给予困境未成年人一次性经济救助,而是联合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慈善总会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全方位的救助方案:为孩子们指派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家庭变故的阴霾;为了保证救助金的妥善保管与使用,协调县慈善总会创新实施第三方代管+分期发放模式,确保救助金能够按月精准用于孩子们的生活学习所需推动民政部门将两名未成年人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享受国家政策补贴

  未检部门更是以此案为契机,将个案经验转化为合作机制,与县慈善建立“国家司法救助金代管代发”机制,明确将法定监护人缺位、监护能力弱、监护权争议的被救助人纳入国家司法救助金代管代发范围,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基础上,由慈善总会作为第三方,代行资金管理及发放职能,保障救助金的妥善保管使用。

  如今,孩子们在多方呵护下,心理状态平稳,生活与学习均已回到入正轨,他们的一声“谢谢”,不仅是对过去帮助的感激,更是对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温情护苗初心的最佳回报。

  “我们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是孩子的人生。通过‘司法救助+综合帮扶’模式,我们希望能真正打通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对困境未成年人的持续关爱和精准保障。”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该院已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8.6余万元,惠及未成年人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