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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免了;低保,恢复了;救助金,也到了——这背后是一场怎样的接力?

【字号:    】        时间:2026-08-03      

骗子入狱了,他的生活却没能回到正轨
  

         给特殊群体理发洗澡、换上干净衣服——这本该是帮扶弱小的暖心事,却成了一场骗局的序章。

  2022年6月,杨某与严某某结识了患有轻中度精神发育迟缓的汪某某。二人看中了汪某某征信"干净",一番理发换衣、教授话术后,哄骗汪某某以自己名义办理了银行贷款和汽车贷款,将贷款占为己有并将购得的车辆低价转卖获利,使汪某某名下背负了数万元债务。

  2025年11月,咸丰县检察院依法以贷款诈骗罪对杨某、严某某提起公诉,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分子受到了惩处,但汪某某名下的债务并未随判决自动消失。他的生活要如何回归正轨?

  咸丰县检察院的答案是:刑事案件办结,民事检察接棒。

  刑事办结,民事接棒——他的债怎么消?


  在办理刑事部分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发现汪某某被哄骗签订的银行贷款及汽车贷款合同存在问题,可能影响其日后生活,遂将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

  民事检察官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对汪某某的生活和财产状况展开实地调查。这一查,发现了一个比合同纠纷更急迫的问题——汪某某的低保被停发了。原来,诈骗分子以汪某某的名义贷款购买的车,至今仍登记在他名下,系统排查出汪某某“名下有车”,不符合低保领取条件,他的低保资格因此被取消。

  检察官没有耽搁,立即带上刑事判决书等证据前往相关部门说明事实情况。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汪某某的低保资格得以恢复。 

  低保虽然恢复了,可贷款合同这个病根还在——它就像悬在头顶的石头,随时可能再次砸下来,影响汪某某享受国家、社会救助的资格。要根绝这个隐患,只有从源头上解决贷款合同的问题。

  经专业机构司法鉴定,汪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他在认知缺失状态下被诱导签署的金融合同应属无效,但要确认合同无效,必须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检察官找到监护人汪某某的哥哥,对方却满心顾虑:“银行和汽车公司到现在也没上门催过账,刑事判决都证明我弟弟是被人害的,这债……应该就不用还了吧?”他又叹了口气,“我这把年纪了,实在折腾不动,哪来的精力打官司?况且请律师也要花不少钱。”

  针对这些担忧,检察官释法说理指出:眼下没人上门要钱,不代表这笔债就不存在了。更关键的是,这些债务以后极有可能继续影响汪某某享受的各类救助,现在不彻底解决,往后只会生出更多麻烦。但同时,检察官也对汪某某哥哥的情况表示理解,承诺检察机关会对整个诉讼过程提供帮助,协调法律援助律师,监督诉讼活动。

  在彻底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后,汪某某哥哥终于打消顾虑,愿意作为法定代理人出面,法律援助律师随即协助其提起确认所签合同无效之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该银行贷款合同无效。

  为从源头上保护特殊群体权益,案件办结后,检察官专门与相关银行工作人员沟通,提示其提高法律意识,在办理贷款时对借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认知状况等审慎核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由于涉案汽车公司远在外地,管辖权受限,检察官依法将线索依法移送至当地检察机关。

  至此,这个因诈骗而盘根错节打下的民事“死结”,才终于被一点一点地彻底解开。为了尽快让汪某某的生活回到正轨,咸丰县检察院了解其实际情况后,依法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程序。考虑到汪某某生活自理能力有限,这笔钱直接发给他本人难以保证合理使用,检察官决定将救助金发放给其监护人汪某某哥哥,同时建立定期回访机制,持续跟踪了解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救助金真正用在汪某某的日常生活上。

  钱的事落实后,检察官再次来到汪某某哥哥家中,这次不是讲法律程序,而是嘱咐他:要把弟弟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重要证件收好,平时多留意他身边的人和事,防止再被人拉去签字、办手续,避免被他人利用的情况再次发生。

  从揭开骗局到化解债务,从恢复低保到管好救助金,检察力量全程接力。这场守护,解开了因诈骗而起的死结,也用最朴素的坚持,为受害人重新拼凑出未来的希望。